交警在城管扣留违法车辆(交警:涉嫌挪用其他机动车号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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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摘要:南江县交警大队调查后发现,这是双牌照,车整夜没有按要求停在停车位。目前,该车因涉嫌挪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已被交警部门暂扣,或将面临记12分、罚款2000元的处罚。至于为什么这辆车的车牌是其他机动车的车牌,F表示负责人不清楚。

交警在城管扣留违法车辆(交警:涉嫌挪用其他机动车号牌)

7月29日,巴中市南江县发现一辆“疑似城管执法车”非法停放在路边。经调查,南江县交警大队发现这是双牌照,车整夜没有按要求停在停车位。目前,该车涉嫌挪用其他机动车车牌已被交管部门扣留,或将面临12分、2000元罚款的处罚。

1.“城管车也是双车牌。你想坐飞机吗?”路人:不知道是公交车还是私家车还是双车牌。我整晚都没有在停车位停车。我等他搬车八个小时,让我很痛苦。我建议扣24分!车牌12分!”

这辆车的车牌号是Y375**。而且两个车牌重叠,车身标有“城管”字样,车顶配有警示灯设备,僵尸车。

2.城管说:报废车暂时使用。“我们的大部分车辆都是过去留下的。这辆车已经申请报废了。由于最近的工作需要,我们旅的车辆不够,所以临时使用了车辆。”

至于为什么这辆车的车牌是其他机动车的车牌,F说负责人不清楚。

3.交警:据南江县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,该城管执法车涉嫌挪用其他机动车号牌,已被交管部门拘留。目前,城管执法车辆已涉嫌挪用其他机动车号牌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有关规定,皮卡车车主将被记12分,罚款2000元。据了解,目前四川Y375**共有6起交通违法行为,最早的一次是2011年12月23日,最近的一次是今年5月。但交通管理部门仍在调查这六条未处理的交通违章信息属于哪辆车。

4.为什么交警能管城管?

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: (四)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、车牌、行驶证、检验标志、保险标志。2)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,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、车牌、驾驶证、检验标志、保险标志的,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走,扣留机动车,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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